thgn5 發表於 2017-3-2 02:45 PM 三天看不到我 發表於 2007-11-17 04:20 PM 光是「三天看不到」就高達十幾篇, 難找? ...
摩雷克斯 發表於 2017-3-2 03:40 PM 違規畢竟是事實 本人依規定處裡違規沒有不妥 對於用戶問題本人已處裡
123123321 發表於 2017-3-2 04:23 PM 看版規? 7年前的版規跟現在一樣? 拿現在的版規去對比七年前發的文??
7年前的版規跟現在一樣? 拿現在的版規去對比七年前發的文??
本版規修訂自原版規【連結】,並非新訂定版規, 故2008年6月28日起所發佈之主題、回覆皆適用本版規!
7.發文前請自行用"關鍵字"按版面上方的"搜索鍵"確認帖子內容是沒有人發表過的。
摩雷克斯 發表於 2017-3-2 04:42 PM 對於您的問題 這樣說蠻有道理的! 但就結論來說還是要照規定執行